各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8夏季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条件
1.2016级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 已按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
(2) 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不予认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领域有影响的刊物(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1篇学术论文(非综述类文章)。对翻译硕士要求在英语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译文。
(3)全日制专硕完成专业实践报告。
2.2015级及延期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条件:
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3.全日制专硕已完成专业实践报告。
4.已完成选题报告。
二、申请程序
1.3月19日,请各学院将下述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通知到各位导师及学生,后续的审批工作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未在学院报名的学生将不予审批,
(1)__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备注:请学院审核预报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都合格,同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审核。
同时,请学院通知预毕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3月18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选择毕业→毕业报名管理进行毕业报名申请。
(2)__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延期毕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3)。
2. 4月20日前,已预报名且成绩合格的提前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对已录用仍未刊出的学术论文请提交标有卷期号及刊出时间的录用通知书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和文章投稿件,但在答辩之前需向学院出示刊出期刊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学院审核其材料,具体规定见附件4。
3.5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第一次、第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和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6)。
同时,各学院按15%比例确定抽查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
4. 5月14日,各学院组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抽查到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请校外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其中1名为校外企业专家。其余毕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请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内专家和校外企业专家各1名。
5. 6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校外企业专家(可以是校外企业导师),导师及校外企业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具体答辩工作规定见附件7。
6. 6月21日前,各学院将各学院将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见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硕士专业学位报盘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本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7. 6月27日(时间待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备注:1.本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分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学院通知预毕业的硕士生除了线下填报上述材料还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在学位申请相关模块中进行线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0。
2.鉴于学院及研究生对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提出了一些问题,学位办整理了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请见附件11。
附件1: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2: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4: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附件5: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第一次、第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
附件6: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7: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
附件8: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附件9: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报盘汇总表
附件10:学位申请模块试运行操作手册
附件11: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