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国研究生导师发展共同体章程》有关规定,经中国研究生导师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理事长单位会议审议,于12月1日正式批准我校成为共同体理事单位。此次获批成为理事单位充分体现了我校在研究生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成就和重要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研究生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导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开展中国研究生导师发展共同体首届优秀导师及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共同体[2025]2号),我校开展中国研究生导师发展共同体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研究生行业导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及在聘研究生行业导师。
二、推荐名额
我校共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1~2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优秀研究生行业导师”1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行业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无任何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记录。关心学生成长,对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学术声望,科研成果丰硕;秉持执着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指导能力突出,着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3.精于育人,成效显著。将价值引领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着力培育学生的家国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塑造其追求真理、恪守诚信的学术品格,筑牢治学严谨、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根基,育人成效显著。
4.贡献突出,示范性强。在研究生指导领域有突出贡献,其创新的育人理念与科学培养方法成效显著,已形成一套可广泛借鉴应用的卓越人才培养体系,对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引领和辐射效应。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组成合理。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应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团队应为由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可包含校内导师、副导师,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研究生行业导师等,团队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
2.职责清晰。团队的导师组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指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需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导师组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管理有效。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团队建立了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工作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导学文化,育人成效突出,导学育人共同体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5.育人显著。团队育人成效显著,育人理念与科学培养方法成效显著,已形成一套可广泛借鉴应用的卓越人才培养体系,对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引领和辐射效应。
四、推荐程序
1.12月15日前,个人或团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填写相关推荐表,《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优秀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表》(附件3),交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12月22日前,学院初步推荐。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个人或团队推荐表及《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3.1月上旬,学校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推荐名单。研究生院报送推荐材料。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