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选拔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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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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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9年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资格的基本条件(附件1)的讲师均可申请。

2.之前已获得独立指导硕士生资格的优秀讲师,其中获得副教授职称的,直接参加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遴选工作;未获得的副教授职称的,由于选拔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每年实行动态管理,需重新申报审核。

二、评审程序

本次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选拔工作按照教师自愿申报、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审核资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的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920日前申报教师填表,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各学院,各学院审核申报者材料;

2.928日前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开会审核资格,将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及学院推荐的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 10月9日—26日学位办复审申报材料;

4.校学位委员会(时间待定)评审并公示。

四、申报者的材料内容及要求

根据要求所有代表性成果的起止日期为201591日—2018920日,此期限以外取得的成果不能作为代表性成果上报。

(一)纸质材料

1.《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简况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须由科研处审核盖章)原件1份;

2.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原件1份;

3.符合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被检索的学术论文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出版本学科专著或研究生教材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专著或研究生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目录、封底);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式发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财务处出具的可支配的科研经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者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备注:《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单列,不装订在其中),排列顺序为:封面(见附件5),目录(见附件6)、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基本情况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袋,并制作申报材料明细表(见附件7)贴于袋上,袋中所装内容在申报材料明细表对应项打勾。

(二)电子材料

1.     学院推荐的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人员汇总表;

2.《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文件名命名格式:申报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简况表+学院+姓名);

3.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基本情况表(文件名命名格式:申报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情况表+学院+姓名)。

备注:1.导师申报和学院审核过程中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8

2.本次初次使用导师遴选模块,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故导师遴选工作分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学院通知导师除了线下填报上述材料还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在教学模块中进行线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9



附件1: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资格的基本条件

附件2: 学院推荐的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人员汇总表

附件3:《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简况表》

附件4: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教师基本情况表

附件5: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申报材料封面

附件6: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7:申请优秀讲师独立指导硕士生工作的申报材料明细表

附件8:导师申报与学院审核过程中注意事项

附件9:导师遴选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

  2018年91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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