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现将2019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10月12日前,已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进行了毕业报名申请,且已通过学院、培养办审核的拟毕业的博士生,请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相关模块中填报信息,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发表论文信息登记、学位论文评审(基本信息、送审申请、学术论文、自我评价),同时导师需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二、10月18日,已在系统中填报完上述信息的拟毕业博士生,且导师已经审核完信息,请提交学位论文等相关纸质材料(送审申请表,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简装匿名版学位论文,博士毕业生申请学位环节及报送须知见附件2)至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交材料学位办将不再受理。
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登陆系统在学位论文评审信息→学术不端检测中上传学位论文,同时导师需审核。
三、10月31日前,学位办完成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并统计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工作。
鉴于学院及研究生对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提出了一些问题,学位办整理了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请见附件3。
四、11月5日前,学位办完成本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报送工作(检测通过且发表学术论文达到送审要求后,即时送审)。
五、12月10日前,完成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三位校外专家(增评需五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工作(评阅周期约40个工作日)。关于学位中心送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见附件4。
六、12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外审通过后,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登陆系统在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中填报申请答辩信息。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正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内外专家各不少于2名,半数以上为博导,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为博导,至少有1人为分学位委员会委员。导师及兼职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具体答辩工作规定见附件5。
答辩通过后,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确认申请本次博士学位,请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信息管理中完善相关信息。
七、1月7日前,各学院将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 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及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交至学位办(博士研究生因客观原因不能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2016级及之前基本学制为3年,2017级及之后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内完成学业,必须申请延期毕业,但延期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本次2012级及之前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延期毕业)。
八、1月10日前,请拟毕业的博士生登录系统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处完善相关信息(学历博士学位报盘),此处数据需上报教育部,请务必保证数据正确。
九、1月中旬(时间待定),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请获得学位的博士登录系统上传存档论文。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说明(博士版)
附件2:博士毕业生申请学位环节及报送材料须知
附件3: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关于学位中心送审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
附件6: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附件7: 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8: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