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术讲座制度是使研究生及时了解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与趋势,把握学科前沿知识,拓宽知识面和科研视野的极好方式。为了更好的规范这一制度,现就本学期开展学术讲座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的统筹安排
研究生学术讲座分两个层次进行安排:
1.全校性学术讲座
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须由各学院上报计划,并于10月11日前交到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每学期期末,研究生院将酬金补贴统一划拨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参照此补贴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各学院上报全校性学术讲座不得超过如下场次:
序号 |
学院名称 |
场次(场) |
1 |
能源与矿业学院 |
3 |
2 |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
3 |
3 |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
4 |
4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4 |
5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6 |
管理学院 |
4 |
7 |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
4 |
8 |
理学院 |
3 |
9 |
文法学院 |
2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1 |
体育教研部 |
2 |
|
合 计 |
35 |
2.各学院组织的讲座: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要求
1.每场全校性学术讲座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一场进行补贴,以此类推。
2.对同一讲座组织者每学期最多补贴2场次。
3.对同一个讲座人每学期只补贴一场次。
三、执行办法
申请全校性学术讲座的,组织者须提前3个工作日,经由学院认可后办理学术讲座申请审批程序并将申请表报到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认可后安排学术海报事宜。讲座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的讲座请按各学院的规定申请。
附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全校性学术讲座计划表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