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教育部防范长效机制文件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矿大京研字[2017]16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在校研究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于9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选择“培养→培养管理→学期注册信息管理”进行学年注册并提交。
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选择“学生→学籍管理→注册查看”可查询相关学年研究生注册情况,对于未进行学年注册的研究生,学院务必联系研究生本人或导师核实情况,督促研究生及时注册,有特殊情况务必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如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进行注册,学校将按照“暂缓注册”在学信网进行标注,由此造成的无法查询、打印课程成绩单,无法申请毕业等问题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