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附件1),现开展我校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因此,各学院根据遴选标准和要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推荐条件
(一)遴选标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二)教龄及年龄:担任研究生导师5年及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截至2022年8月31日,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损害研究生合法权益者及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2、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行为者;
3、5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抽检为“问题论文”等情形。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9月28日前,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填写《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附件2)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所在学院。
2、9月30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及初评,确定推荐名单。
提交签字盖章的《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评选学院推荐表》(附件3)及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10月4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学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10月7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出推荐名单,研究生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附件1: 《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 的通知》
附件2: 《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
附件3: 《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评选学院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