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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春季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9/27 浏览次数: 作者: admin

  中矿大京研学位字〔2017〕11号  

各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8春季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条件
 1.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全日制专硕已完成专业实践报告;
 3.已完成选题报告。
二、申请程序
1. 10 月12日,请各学院将下述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通知到各位导师及学生,后续的审批工作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未在学院报名的学生将不予审批,
(1) __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备注:请学院审核预报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且成绩都合格,同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审核。
   同时,请学院通知预毕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 9月27日至10月10日间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选择毕业→毕业报名管理进行毕业报名申请。
(2) __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 延期毕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3);
3. 11 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 第一次、第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本。
同时,各学院按15%比例确定抽查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
4. 11 月27日,各学院组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抽查到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请校外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其中1名为校外企业专家。其余毕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请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内专家和校外企业专家各1名。
5. 12 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校外企业专家(可以是校外企业导师),导师及校外企业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具体 答辩工作规定见附件5。
6. 1 月9日前,各学院将下述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1) 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见附件6);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的照片(纸质版要求:1张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用铅笔背书“学院+姓名+学科专业+身份证号”;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照片同版,大小190*286,不大于10KB,命名格式“姓名+学科专业+身份证号”,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请按上述格式命名,否则无法上传学位中心);
(3) __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报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
7. 1 月中旬(时间待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备注:1、为了测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位申请相关模块是否能正常运行,本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分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学院通知预毕业的硕士生除了线下填报上述材料还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在学位申请相关模块中进行线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8。
       2、鉴于学院及研究生对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提出了一些问题,学位办整理了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请见附件9。
 
  附件1: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2: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4: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第一次、第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
 附件6: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附件7:    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报盘汇总表
 附件8:学位申请模块试运行操作手册
 附件9: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