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四合并通知

 

教育部教学司〔2008〕10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经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招生单位意见后,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编发。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