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简章

 

2008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具体报考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在职人员;

2.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1.实行学分制。根据培养方案,通过规定课程考试,累计达到45学分,可撰写学位论文并答辩。

2.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学制2-3年,特殊情况再延长1-2年。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1. 7月上、中旬为网上报名时间,各省市地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和网址将于630后公布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2. 7月日—21日考生携经单位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到当地学位办指定的本省报名点现场摄像、交纳考试费用,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全部报考信息;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招生单位代码:11413

专业学位代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490100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10月25日

10月26日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上午8:30-11:30

科目

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英语

公共管理基础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五、复试及录取

1.2008年12月(具体时间另定),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考试和面试(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等内容)。

2.到校时需携带:单位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费100元。

3.根据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2008年招生80名。学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培养费共计3万元。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10008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331208